百神論
甲木老師·2014-6-5
百神論,乃李涵辰發明,雖然李氏狂妄,但其百神論還是可以借鑒的,而且經實踐檢驗多為合理。簡而言之,“百神論”即以“現有”的十神來替換“未有”的十神。 如八字無官,則以食傷替之;若亦無食傷,再以比劫代之;若又無比劫,則以財星替之;再無財星,則以父母代之。若八字無財,則以比劫替之;若無比劫,則以梟印代之;若無梟印,則以食傷替之;再無食傷,則以官殺代之。如此這般,依此類推。
實質上,百神論遵循這樣的原則:
“克我者,我克者;生我者,我生者”
──其意思就是:如果有克我的五行,就先以克我者的五行代替;如果沒有,再以我克的五行代替;倘若也沒有我克的五行,再以生我者代替;最后連生我者也沒有的話,那就再以我生者代替。如此而已。
例一 乾 戊子 乙丑 辛亥 壬辰
此造天干不透官殺,全局不見半點官星,那以什么為官呢?先看有沒有“克我者”──我為官殺,克我者即為食傷,而時柱透出傷官,這時候就以傷官壬水代表官星(正官)。此造傷官為用即官星為用,顯然是個有官之人。實際是個科級干部。
例二 乾 戊申 乙卯 甲午 癸酉
此造天干無官,以何為官?先看有沒有“克我者”──我為官殺,克我者為食傷,但天干無食傷;再看“我克者”──我克者為比劫,而月透劫財,則以劫財乙木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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