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壬相合
甲木老師·2011-7-2
①丁壬合化木成功的條件
1.丁壬必須相鄰緊貼(基本條件);
2.月令必須是化神木的當令之地且月令不能被改變為其它五行一一非木的當令之地(如果改變為木的當令之地則可);
3.丁和壬的坐支至少有一支為木,另一支為水或木;
4.丁必須處于不能獨立的狀態(指動態旺度)。
以上四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方可論化。其中第一個條件為基本條件,如果這個條件都不能滿足,則相合都不能成功,更別談合化了!此時既不論合化,也不論合絆,它們之間不作用。
合化成功后丁火和壬水均變成了木(丁火變為了乙木,壬水變為了甲木,因為丁火和乙木同為陰性,壬水和甲木同為陽性),其木的力量由原來的0度變成2度,原因是1度的丁火和壬水均變成了木。合而不化者以合絆論之,雙方均減力,具体如下:
▲丁壬合絆者,在丁火与壬水個數比為1:1的情況下,壬水減去2成的力量即1個壬水減去0.2度變為0.8度,丁火減去4成的力量即1個丁火減去0.4度變為0.6度。其余的力量比依此類推。
1 坤 丁亥 壬子 辛卯 丁酉
分析:此造年月丁壬合,兩者相鄰,滿足第一個條件;月令為化神木的當令之地,滿足第二個條件;丁和壬的坐支均無木,第三個條件沒有滿足。所以丁壬合化不成功,以合絆論──丁火減去4成變為0.6度,壬水減去2成變為0.8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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