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沖合害總論
甲木老師·2014-8-12
在實際運用中,刑沖合害的關系非常复雜,它們往往不是單一的運作而是雜糅在一起,讓人無所适從。所以當刑沖合害并見時,先論什么后論什么則成了當務之急──這也是正确處理好刑沖合害關系最重要的一環。
▲刑沖合害的先后順序:
天合地合>天克地沖>辰戌丑未土局>三會局>丑未戌刑及四支以上自刑>三合局>三支自刑>六沖>卯辰半會>生地半三合(包括酉丑合)>寅巳申三刑>六合>墓地半三合(包括巳酉合)>子卯刑、寅巳刑、兩支自刑和丑戌刑、未戌刑>六害>拱會>拱合>特殊生克
解釋:
1. 當天克地沖与天合地合并見時先論天合地合;當天合地合不成功時方論天克地沖。
2. 當天克地沖与“辰戌丑未土局”并見時先論天克地沖;當天克地沖不成功時方論辰戌丑未土局。
3. 當三會局与“辰戌丑未土局”并見時先論辰戌丑未土局;當辰戌丑未土局不成功時方論三會局。
4. 當三會局与丑未戌刑及四支以上自刑并見時先論三會局;當三會局不成功時,方論丑未戌刑及四支以上自刑。
5. 丑未戌刑及四支以上自刑与三合局并見時先論丑未戌刑及四支以上自刑;當丑未戌三刑及四支以上自刑不成功時,方論三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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