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1.首先從五行的角度來看:
男命身中和,結合大運進入乙卯、甲寅之后身變弱也就是說在青中年 容易离异的時期走的是身弱的運,應該取火土為用忌水木,所以此造應該補足火的力量,不能再見水木的力量。而女命看似火旺但木的力量更旺,這說明這兩個人是有机會走到一起的到最后必以失敗而告終 因為木的力量終占上風;再從女命的八字上看,印旺身旺當取金水為用,忌火木而男命各個五行的力量都差不多都不能對女命有明顯的互補作用,雙方都不能給對方進行明顯的互補作用,非但如此 女命木旺嚴重的損害到男命的用神土的力量,不但不能互補還要損害的一方的用神,此為大大的不吉。
2.再從吉凶神的角度來看:男命貼身的有兩個凶神,應該配一個吉神多的女命,偏偏女命又是一個凶神很多的人,不但得不到緩和還加劇了,如此婚配在一起又焉能有幸福可言呢?這兩個人在一起就注定了男命飽受痛苦,為什么?因為女命的凶神比男命還多還旺,所以發生矛盾時都是女命咄咄逼人而男人處處忍讓。此亦是大大的不吉。
3.最后再從十神的角度來看:女命梟旺說明她有刻薄寡恩、心胸狹窄、自私怪异的毛病,必須找一個食神旺或印旺且為用的人与之婚配才行,因為只有食神旺或印旺為用的人才能忍受得了這种人的性格 食神、印星具有善良、寬容、大度、理性的优點,而男命卻沒有食神,僅有的一點印星也不夠旺也不貼身。所以亦是不吉之兆。綜上所述,三方面都有明顯不吉的信息在里頭,婚姻又焉能有幸福可言呢?不但沒有還給雙方帶來無窮無盡的痛苦,尤其是對男命而言(女命對男命的傷害明顯大于男命對女命的傷害)。所以這是一個很失敗的婚配。實際上他們99年結婚,婚后不久就一直吵架,終于2003年不堪忍受而正式离婚,留下一個女儿丟給男方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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