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 坤 庚申 丙戌 癸未 壬子
分析:日干癸水通根于申中壬水,時干壬水也通根于申中壬水,但癸水的通根叫做“相隔通根”,壬水的通根稱為“遠隔通根”,因為癸水和申金從位置上講是“相隔”的關系,而壬水与申金是遠隔的關系。
再看庚金的通根:地支藏有金的只有申,戌、未和子沒有,申和庚的關系是“同柱”關系,所以庚通根于申是“同柱通根”。同理,丙火通根于戌是“同柱通根”,通根于未是“相鄰通根”。
例2 乾 戊辰 乙丑 乙卯 戊寅
年干戊土通根于辰一一為同柱通根,“同柱通根力量完全,不用遞減”所以其通根力量是3度;
時干戊土亦通根于辰但辰与時干為遠隔通根理應減去2度,但其中隔丑、卯,而丑為其同類,所以按“最近的通根論”即月柱通根計,其相當于辰的位置挪到丑的位置,而丑為月令通根按同柱通根論,故時干通根于辰不用遞減,其通根力量也是3度;
日干乙木通根于卯,它們為同柱通根,故其通根力量是5度;
月干乙木也通根于卯但由于它們為相鄰通根理應減去0.5度,但由于其天干中隔一個同類乙木,所以按最近的通根論 同柱通根,故月干乙木通根于卯也是5度;
日干通根于辰為相隔通根理應減去l度,但其中隔之干為月干乙木,相當于日干的位置挪到了月干,而月干与辰為相鄰通根,故日干通根于辰按最近的通根──相鄰通根論,應減去0.5度,剩下1.5度;
日干通根于寅為相鄰通根應減去0.5度但其中隔卯木一一為其同類故按最近的通根論一一同柱通根論(相當于寅挪到了卯的位置),所以無需減少 它的旺度為3度;
同理,月干通根于寅木也不按相隔通根論而按同柱通根論;時干通根于月令為相隔通根但月令通根不論遠近所以仍按同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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