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術數,可謂無一不受儒家禮法的影響。最大的影響是「中和」与「人倫」。
儒家的「人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子弟、朋友,是整個宗法社會結构的基礎,所以有尊卑長幼的分別。 以 紫微為例,紫微為帝星,但它卻仍需要群臣的擁護。所以在斗數中,喜見魁鉞、昌曲、左右以及一些屬于「百官」性質的星曜會合,然后才成格局。否則便有淪為「在野孤君」的危險。此即「君臣」仍貴「中和」之義。
又以武曲為例。武曲一星主迅速行動,所以男命不喜「夫妻宮」見武曲,見則為「婦奪夫權」。因為在宗法社會,男尊女卑,女人行動迅速,即容易獨行獨斷。為宗法社會所不容。此亦人倫貴乎「中和」之一例。
儒家雖有禮、樂、射、御、書、數等「六藝」,其中的射与御(駕車、騎馬),与「武邊」有關,但實際上卻頗為重文輕武。 重文輕武的原因,是整個社會的基礎建筑在禮法之上,負責維持禮法的人,不可能是武官。到了明清兩代,開科取士,由文試科甲出身的人,前途似遠較武科士子為遠大,亦正因為朝庭需要文官來維持禮法。 所以在「紫微斗數」中,文昌文曲特別利于科舉,而昌曲卻正是禮法之星。甚至,「大妻宮」見昌曲的人,亦特別利于典試。祖視之,夫妻跟科舉毫無關系,但在斗數的星盤中,「夫妻宮」既永遠跟「福德宮」相會。這兩個宮度見禮法之星,便象征身榮及于妻子。由此可見斗數的推斷,充滿儒家色彩。
在推算「斗數」時,武職的星曜,常易与經商的一些星曜混淆,尤其是財經金融業。非有經驗。而且對星曜性質十分熟悉。否則不易分清。
當日發明「斗數」的人,為什么不注意及此,將星曜性質訂定得有點混淆呢?原因有二。
第一,武職者一生与金屬利器有開;而古代的銀兩銅錢亦是金屬。
第二,做官的人社會地位雖比商人高。但如与文官相比,武官的社會地位卻較低,以軍功起家者,甚至稱為「异路功名」,跟捐班出身的商人一樣。
有了上述兩點原因,武職与商人的命,有時便頗可視為有共通之處。由此亦反映「斗數」的「征驗」,脫离不了社會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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