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生于辰申酉月或綜合狀態為火的休囚之地:
a. 2寅可刑傷1巳──巳火減半,巳中雜气全部去除;每個寅木減去0.5度,每個寅中丙火減去1度,寅中戊土失令時不變、當令時增力0.5度。
b. 寅木個數≧3時:寅可刑掉1巳──巳中所有藏干均變為0;每個寅木減去(1/寅數)度,每個寅中丙火減(2/寅數)度,戊土失令時不變、當令時增力(1/寅數)度。
c. 巳個數≧4時:巳可刑掉1寅,此時寅和巳均變為火(不再含有其他雜气),每一支含火5度。
④生于亥子丑月或綜合狀態為火的死地:
a. 1寅可刑傷1巳──巳火減半,巳中雜气失令者全部去除,當令者減半;寅木減去1度,寅中丙火完全減力,寅中戊土失令時不變、當令時增力1度。
b. 寅木個數≧2時:寅可刑掉1巳──巳中所有藏干均變為0;每個寅木減去(1/寅數)度,每個寅中丙火減(2/寅數)度,戊土失令時不變、當令時增力(1/寅數)度。
c. 巳個數≧5時:巳可刑掉1寅,此時寅和巳均變為火(不再含有其他雜气),每一支含火5度。
⑤生于巳午未戌月或綜合狀態火當令木失令:
a. 4寅可刑傷1巳──巳火減半,巳中雜气全部去除,每個寅木減去0.25度,每個寅中丙火減0.25度,每個寅中戊土增力0.25度。
b. 寅木個數≧5時:寅可刑掉1巳──巳中所有藏干均變為0;每個寅木減去(1/寅數)度,每個寅中丙火減(1/寅數)度,每個寅中戊土增力(1/寅數)度。
c. 巳個數≧2時:巳可刑掉1寅,此時寅和巳均變為火(不再含有其他雜气),每一支含火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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