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寅靜態旺度≧20度:
a. 3.5倍巳火≦寅旺度<5倍巳火:巳火被刑傷──每個巳火均減半。其他藏干變化仿相生論。
b. 寅旺度≧5倍巳火:巳火被刑掉──巳中所有藏干均完全去除。其他藏干變化仿相生論。
(注:寅巳旺度取整個地支的靜態旺度,以下同此)
⑦巳靜態旺度≧20度:
a. 2倍寅木≦巳旺度<3倍寅木:寅木被刑傷──每個寅木均減半。其他藏干變化仿相生論。
b. 巳旺度≧3倍寅木:寅木被刑掉──寅和巳均變為火(不再含有其他雜气),每一支含火5度。
⑧不在以上范圍內的,寅巳以相生論:
在1:1的情況下:寅木減1度,寅中戊土當令時増力1度,失令時不變;寅中丙火當令時減半,失令時完全去除;巳火增1度,其雜气當令的減半,失令的完全減力。
1 乾 甲辰 丙寅 癸巳 甲寅
運:丁卯 戊辰 己巳
7 17 27
71 81 91
命主是聾啞人,一直比較貧困。
分析:原局生于寅月,2寅刑1巳,巳火被刑傷──巳火減半變為1.5度(尚未乘以月令的系數);巳中戊土、庚金均全部去除變為0; 每個寅木減去0.5度,每個寅中丙火減去0.5度,每個寅中戊土不變。
日主從弱,巳火為用而受制,且被刑傷,日支代表身体,所以身有傷殘。甲木為食傷,食傷主語言,寅空,食傷空,故不能說話,是個啞巴。
進入丁卯運,逢74甲寅年(假設不論寅卯辰會木),此時綜合狀態為木的旺地,3個寅刑1巳,巳火被完全刑掉──巳中所有藏干均變為0;每個寅木減去1/3=0.33度,每個寅中丙火減去1/3=0.33度,寅中戊土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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